资产
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7]81号)有关规定,学校将进行2016下半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超过规定的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通用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6年,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15年,详见《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中管资发【2016】112号(附件);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二、报废处置的程序
1、使用部门依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原因(批量5万元以上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要提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鉴定意见),经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一式三份,并注明资产存放校区)。
2、资产管理处根据部门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待报废固定资产提出审核意见。
3、资产管理处整理汇总,报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处置。
三、几点说明
1、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把握报废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资产效益。
2、此次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只清理账实相符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盘亏固定资产,待财政部批复后再予处理。
3、使用部门在资产退库之前,要妥善保管好待报废固定资产,保证其完整性,不得擅自拆卸、留存零部件。退库时间另行通知。
4、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截止11月10日,请部门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全校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娜 88561789 田鹏 88561882
附件:《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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