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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挑选腾退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学院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2:30在教学楼阶三教室进行选房,请各选房人准时到场。如需缴纳“交房抵押金”另行通知。
本次选房规则及流程如下:
1. 选房人须为学院教职工本人,不得委托;选房人须按时到场,叫号三遍未到者,选房顺序顺延;已过号的选房人,在选房未结束时到场的可参与选房,选房顺序顺插; 选房人选房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超过三分钟时,下一号开始选房。
2. 本次选房范围为已公示10套房源及再次腾退房源。在挑选过程中,如再次出现腾退房源,现场予以公示,参与此次挑选、购买。
3. 根据售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腾退房面积差在1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参与此次腾退房的挑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住房的解决,待中直再次分配新房时,由学院常委会决议。
4.根据中直政策,单身职工不得参加中直新房挑选;根据学院相关会议决定:单身职工自排队之日起年满40岁的可参加学院腾退房挑选。
5.《腾退房排序表》、《2016年11月学院可购房源明细表》见附件 。
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