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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总工会本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工资发【2016】51号),规范全国总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请部门在2016年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提供的工会资产明细账,对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工会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对2015年12月31日前入账的工会资产,可参照2016年财政部资产清查结果,根据学校提供的工会资产明细账核实确认;对2016年1月1日后入账的固定资产,部门依据学校提供的工会资产明细账,逐项核实存放地点和领用人等信息。
二、部门登陆zcqc@ciir.edu.cn邮箱,到各自网盘中下载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含在用、校内转入、闲置、待报废及盘亏资产,截至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
三、请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说明》经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资产设备科121房间。盘亏工会资产的明细账发至zcqc@ciir.edu.cn。
联系人:资产设备科 刘娜 88561789 田鹏88561882
附件1:《工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说明》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