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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工餐厅就餐若干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5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教工餐厅服务标准、推进后勤社会化和精细化管理,经学院批准,本学期9月9日起,教工餐厅试行外包经营。现将教职工就餐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职工在两校区教工餐厅的就餐时间、就餐方式和刷卡标准不变。北京校区教工餐厅的对外经营时间扩大为每日三餐。

二、北京校区早餐按成本价出售;午餐餐标30元。涿州校区早餐餐标10元,午餐餐标30元,晚餐餐标16元。欢迎教职工监督。

三、教职工就餐时务必刷校园卡就餐。不记账,不代刷卡。未携带校园卡的,须按成本现金支付。

四、学院大型活动如迎新、考试需要集体用餐时,由主办单位向总务处提交《用餐申请单》、制作餐券并向经营方结算餐费。校内各部门如有客饭需求,请填写《用餐申请单》,经审批后,到教工餐厅就餐。由申请单位向经营方结算餐费。

五、各部门合同制员工不在教工餐厅就餐(医生、司机除外)。

六、总务处将加强自身对教工餐厅的监督检查,同时聘请兼职监督员参与监督,并定期进行教职工就餐质量调查。如给您就餐带来不便,敬请原谅。监督电话:88562038。

总务处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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