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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禁止吸烟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5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拟在两个校区划定禁止吸烟区域,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设立室外吸烟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划定禁止吸烟区域
1、两校区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包括:两校区的体育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停车场等室外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北京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电教中心、综合楼、大学生公寓、1号公寓、培训公寓、体育馆、卫生所、物业办公室、中工大厦、配电室、热力站、车库。
涿州校区: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礼堂、报告厅、多功能厅、钢琴房、实训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卫生所、配电室、锅炉房。
2、公务用车、校车内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二、临时设立室外吸烟点,配置吸烟筒
1、北京校区
教学楼西门北侧、电教中心北门东侧、大学生公寓南侧、大学生公寓西侧、1号公寓门前和中工大厦东门北侧
2、涿州校区
办公楼正门西侧、一教南门东侧、二教主楼正门西侧、图书馆东侧、接待中心东侧、1公寓北侧、5-8公寓北侧和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南侧
目前两个校区共暂定14个吸烟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特别提示
请勿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吸烟者请到吸烟点吸烟。自觉维护吸烟区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烟头熄灭后请集中丢放在垃圾桶内,并请爱护吸烟点的标志及设施。
欢迎广大教职工就以上安排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
总务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