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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

    党委组宣部是主管全院宣传思想教育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党的宣传工作和党的组织工作两部分。

    一、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要求,制定组织建设和工作安排。

    2.检查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检查督促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

    4.按照党委要求,搞好党总支、支部“达标、创先、争模”活动的布置、评选和奖励工作。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协助总支、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对象的发展和审批工作。

    6.抓好党员教育,办好业余党校。

    7.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收缴和管理的工作。

    8.在党委领导下做好统战工作。

    9.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的宣传工作

    1.负责制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时事政策宣传。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

    3.定期了解和研究教职工的思想情况,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4.负责全院的宣传工作。

    5.负责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统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