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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11-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第二十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工作安排,培训班结业考试将于11月16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资格

 

  在11月10日14:00系统关闭前完成在线学习,通过所有章节的自测和综合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课堂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和学习讨论活动且考核合格者,具备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二、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第一时间段12:20—13:20

 

  第二时间段13:40—14:40

 

  三、考试地点

 

  北京校区教学楼四机房

 

  四、考场安排

 

  第一时间段(12:20—13:20)

 

  公共管理系、安全工程系、文化传播学院

 

  第二时间段(13:40—14:40)

 

  劳动关系系、经济管理系、法学院

 

  五、考试要求

 

  (一)请系(院)提前通知到学员本人,学员携带学生证进入考场。

 

  (二)学员需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签到。

 

  (三)学员需按具体考场安排要求参加相应考场考试,错过不再安排。

 

  (四)考试试卷由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党委组宣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