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哀悼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05-19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全国哀悼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公告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精神,学院特作如下安排:
1.5月19日至21日学院下半旗志哀。
2.全体师生19日14:28分起为死难者默哀三分钟,要求穿着深色正装。两校区正在上课的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内原地默哀,北京校区没课的师生员工19日下午2:15在国旗下集合。教职工在办公楼前、学生在国旗东侧路和南侧路以班为单位集合。全体人员面向国旗站好,听从广播统一指挥。涿州校区没课的师生员工19日下午2:15在体育场集合。仪式结束后,学生继续上课。
3、5月19日至21日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08年5月18日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