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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媒体公众号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03-26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公众号的管理与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学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对已经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进行核实,并建立新媒体联络员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媒体联络员队伍建设

 

    1.建立由新媒体公众号联系人组成的学校新媒体联络员队伍,并定期召开专题培训,提高网络道德、安全意识和网络信息认知能力。

 

  2.新媒体联络员应按照学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新媒体公众号的备案、认证和年审等工作,并严格审核发布内容,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并填写“新媒体联络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3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xb@culr.edu.cn,纸质版交至办公楼226房间。

 

  二、实施新媒体公众号备案制度

 

  1.已经建立,但没有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附件2)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管理责任承诺书》(附件3),呈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到党委组宣部(统战部)备案。

 

  2.已经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备案情况统计表”(附件4),仔细核实信息,填写运行状态,如信息有变动,请在统计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并将统计表发送到邮箱zxb@culr.edu,cn,重新办理备案。

 

  3.已经备案但没有进行实名认证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到党委组宣部(统战部)领取相关材料,按照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平台实名认证要求,进行实名认证。

 

  4.已经建立,但无专人管理的新媒体公众号

 

    对于长时间没有更新且无专人管理的新媒体公众号,请申请部门自行注销。

 

    联系人:  尚卫平  88561837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媒体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

  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管理责任承诺书

  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备案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宣部(统战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