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新媒体公众号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03-26 [浏览次数] 次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公众号的管理与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学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对已经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进行核实,并建立新媒体联络员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媒体联络员队伍建设
1.建立由新媒体公众号联系人组成的学校新媒体联络员队伍,并定期召开专题培训,提高网络道德、安全意识和网络信息认知能力。
2.新媒体联络员应按照学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新媒体公众号的备案、认证和年审等工作,并严格审核发布内容,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并填写“新媒体联络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3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xb@culr.edu.cn,纸质版交至办公楼226房间。
二、实施新媒体公众号备案制度
1.已经建立,但没有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附件2)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管理责任承诺书》(附件3),呈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到党委组宣部(统战部)备案。
2.已经备案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新媒体联络员下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备案情况统计表”(附件4),仔细核实信息,填写运行状态,如信息有变动,请在统计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并将统计表发送到邮箱zxb@culr.edu,cn,重新办理备案。
3.已经备案但没有进行实名认证的新媒体公众号
请到党委组宣部(统战部)领取相关材料,按照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平台实名认证要求,进行实名认证。
4.已经建立,但无专人管理的新媒体公众号
对于长时间没有更新且无专人管理的新媒体公众号,请申请部门自行注销。
联系人: 尚卫平 88561837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媒体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
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管理责任承诺书
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媒体备案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宣部(统战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