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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78期]我院完成《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专家组入校验收 进入首都高校先进行列

[发表时间] 2013-04-12   [浏览次数]

    按照北京市教委的文件要求,2011年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经过自评、复评和会评三个阶段,首都高校体育工作评估专家组将从94所高校所报送的自评材料中经过复评选出10所甲组高校(在校生万人以上)、6所乙组高校(在校生万人以下)和两所高职院校。这些高校在会评合格后专家评估组将入校验收,验收合格院校将进入先进学校行列。我院在前三个阶段的评估中均获得专家组的肯定,并入围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学校行列。2011年12月16日,首都高校体育工作评估专家组进行我院验收。
 


 

    本次验收的评估组成员包括原北京市教委副主任、北京市大体协主席杜松彭,清华大学教授、北京市大体协教学群体科研部主任张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体育教学中心主任马铮,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副主任李树旺,北京建工学院体育部副主任杨慈洲,北京服装学院基础部主任马腾以及北京建工学院教师、评估组秘书施海波等7人。
 
    我院院长李德齐、副院长吴卫平以及基础部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评估验收座谈会。
 
    李德齐首先向专家组介绍了学院在大教育观层面上对学校体育(理念)的认识;学院在现有条件下对体育工作人财物的支持与投入;解决学院体育工作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未来的发展思路。
 
    基础部负责人赵子江教授向专家组做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汇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向专家组做了详细汇报。

        专家组成员也在座谈会上对我院体育工作进行了点评与交流,专家组一致认为: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方面,我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能够形成工作上的合力;体育学科上升的力度和幅度较大;学院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成绩越来越突出。在谈到影响学院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时专家指出:学院的生均室内体育面积过小;体育师资的生师比过小。在现代办高等教育条件下,体育馆与图书馆、教学楼一样是大学的标志性建筑,体育师资过小也会影响到学院体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体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