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获教育部核准
[发表时间] 2017-03-09 [浏览次数] 次
近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第107号核准书,正式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予以核准通过,这标志着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学校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于2014年9月启动章程建设工作,分别成立了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及章程起草小组,协调全校之力共同参与章程的起草工作,并下发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详细列出章程制定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进度安排与工作要求。章程起草小组广泛收集大学章程制定的国家政策法规、已经颁布的各大学章程文本、我校相关校史资料并组织学校相关教师进行学习和研究。在深入学习和讨论后,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了章程起草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框架。在前期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章程起草小组认真梳理分析学校历史现状、发展方向和定位、办学特色及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大学章程制定的要求和章程起草的基本思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会领域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建议的基础上,在2015年3月下旬完成了学校章程初稿的草拟稿。
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分别对章程起草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多次研究和部署。在章程草案制定过程中,学校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民主精神和权利意识,先后召开了学校各系(院、部)、职能部门、民主党派人士、师生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章程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前后召开工作会议、网络会议4次,共易6稿,于2015年9月底完成了章程核准稿(暂定稿)的写作。
2015年10月,学校将章程核准稿(暂定稿)提交教代会讨论。章程起草小组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逐条予以回应,在充分吸收各方建议,进行适当修改的基础上提交校长办公会并获得通过。11月初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形成了更为完善的章程核准稿。 2015年11月中旬,我校将章程核准稿报全总组织部、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在吸收上述三个部门修改意见之后,经全总书记处会议通过,形成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核准稿)》,并上报教育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由总则、学校与举办者、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投入与保障、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10个章节构成,总计64条。
获得核准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是学校建校以来的首部章程,是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章程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规范了办学治校的基本行为,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
学校党委要求各部门以章程为准则和依据,以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契机,按照“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指导思想,全方位、有计划地推进学校相关制度的梳理、完善和创新,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动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