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我校法学院的共建合作取得新进展
[发表时间] 2017-03-24 [浏览次数] 次
3月23日上午,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王春泽院长一行3人来到我校,与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及相关负责人就“产学研”的进一步深入合作举行座谈会。双方系统回顾了多年的合作历程和共建经验,并从各自优势出发,在深化合作方面达成了更多共识。
双方约定,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我院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尽快进入实体化运行状态,聘任我院教师担任调解员、在我院设立流动仲裁庭;聘任资深仲裁员担任实践导师,在学生实习、课题、论文及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双方互派人员进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和培训、就仲裁和劳动关系的热点问题进行定期交流研讨、合作课题研究;双方还就学生实习、就业工作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我校重要的教学实践基地之一。一直以来,对我校法学院学生实习、实践教学等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座谈会达成的诸多共识和后续的务实推进,对我校强化应用性人才培养、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共建合作育人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