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 2008-04-08 [浏览次数] 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院党字[2006]15号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宣传报道学院工作,更好地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上级关于新闻宣传管理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以中央和全总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实行统筹规划、有效管理,确保学院新闻宣传报道主动、及时、准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学院新闻宣传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学院新闻宣传的主要形式
学院新闻主要通过校园网学院新闻栏目、编辑发布宣传工作简报、宣传橱窗展示、编辑宣传片、向上级单位或媒体报送宣传材料、邀请或接待社会媒体来院采访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二)学院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
学院新闻宣传所涵盖的主要内容有:
1.中央及全总领导在学院的活动
2.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全院性教学科研工作及学术交流活动
4.全院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以及文艺体育等活动
5.涉及学院整体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
6.学院参与的全国性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
7.学院教研人员参加的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
8.学院领导的重要活动
9.部门或个人荣获的省部级以上的各种荣誉
10.其他涉及全院性的重要活动
(三)其他
部门活动及工作宣传由部门领导把关,上校园网中系部动态或综合新闻。
三、组织与管理
1.学院党委组宣部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计划、措施和活动方案;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性的宣传活动;负责审核院内各单位新闻宣传的方案和内容;负责与社会新闻宣传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及面向社会的新闻宣传工作。
2.凡符合学院新闻宣传内容、需要由学院宣传报道的活动,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组宣部,并登记详细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大型活动请提供活动议程),组宣部安排人员进行拍摄并根据需要协助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3.凡符合学院新闻宣传内容、需要组宣部负责报道的新闻,由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原始资料,组宣部完成初稿后交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修改认定,由组宣部负责上传到学院网页中的学院新闻部分进行宣传报道。
4.凡符合学院新闻宣传内容、由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道的新闻,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新闻发生两天之内提供1000字左右的文字稿和相关的新闻图片,并在注明添加路径和执笔人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xinwen@ciir.edu.cn,组宣部审核后将其上传到学院网页中的学院新闻部分。凡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稿件由相关部门领导协商提供稿件。
5.学院新闻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将由组宣部通过编辑宣传工作简报、学院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6.涉及到学院整体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组宣部将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向上级单位或媒体报送材料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
1.涉及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政治把关的部分,由部门报党委组宣部,由党委组宣部请示党委最后决定。
2.各部门邀请或接受社会媒体来院采访,应向组宣部报告,并尽可能早地提前将相关材料送组宣部审核,并由组宣部负责与社会媒体联络,统一处理采访报道事宜。
3.涉及境外媒体采访和参加的对外新闻发布,应由党政办会同组宣部审核,报学院主要领导审定。
4.学院发生突发性事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后,应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处理对外联络、向上级汇报和信息发布事宜。
5.本规定由党委组宣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