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关于社会工作学院院长、酒店管理学院院长岗位公开选聘的公告.docx
学校各部门:
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和岗位需要,学校拟启动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酒店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岗位公开选聘工作。选聘程序及管理办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工厅字〔2023〕18号)等执行,岗位职责参照学校第四次综合改革三定细化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情况和岗位职责
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岗位1名(正处级)
酒店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岗位1名(正处级)
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书记不在岗时主持本院党务工作。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院发展规划、计划和行政规章制度。
3.统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建设规划。
4.统筹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教学实践基地和实验室建设。
5.统筹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科研发展规划、计划。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建设教学和学术团队。与党总支书记协同负责师德师风建设。
7.负责学院系(教研室)负责人培养、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岗位聘任工作。
8.负责学院办学资源调配,统筹学院行政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9.负责主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0.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11.负责对外交流合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工作创新发展。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4.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干部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提任正处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正高级或5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5.负责业务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9.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聘期。
以上关于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三、选拔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选拔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党委组织部根据空岗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动议分析,就公开选聘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形成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公开选聘公告,接受个人报名。个人也可向学校党委书面推荐该岗位人选,写明推荐理由并署名。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范围内进行。
会议推荐范围为学校在岗在聘副高副处以上人员。
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党委报告。
(三)考察
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岗位匹配度、日常了解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全面了解拟提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按照“凡提五必”的要求,提请上级组织部门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纪委办公室负责考察廉洁自律情况,人事处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四)讨论决定
考察组综合考察谈话、廉洁自律考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出具考察材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五)任职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5月26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自荐表或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唯实楼230),电子版同时发至ganbu@culr.edu.cn。
工作咨询电话:88563017。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正处级岗位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