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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的公告.docx

发布时间:2025-08-28



学校各部门:

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和岗位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专技管理岗位,副职)公开选聘工作。选聘程序及管理办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工厅字〔2023〕18号)等执行,岗位职责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机构设置及职责 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及职责(2021年版)》并结合学校第四次综合改革工作实际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情况

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1名(专技管理岗位,副职)

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

3.主持起草学院科研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学术委员会的运行。

4.负责师生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申报、组织、管理工作。

5.组织师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师从事学术著作、译著、论文、智库报告的写作、发表、出版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7.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和答辩工作。

8.组织建立健全科研工作档案。

9.协助院长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聘用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工作创新发展。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聘用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其中35周岁以下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聘期。

以上关于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三、选聘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选聘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党委组织部根据空岗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动议分析,就公开选聘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形成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公开选聘公告,接受报名。接受个人自荐和他人或部门举荐。

个人自荐:自荐者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技管理岗位自荐表》。

他人或部门举荐:个人或部门向组织推荐相关干部人选,应以负责的态度出具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民主推荐

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名人员所在部门人员范围内进行。

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照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如谈话调研推荐意见比较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党委报告。

(三)考察

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岗位匹配度、日常了解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主要考察干部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谈话人员范围在学校分管校领导、考察对象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员,以及对考察对象比较了解的有关人员范围内进行。

在进行考察谈话的同时,纪委办公室负责考察其廉洁自律情况;人事处负责审核其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四)讨论决定

考察组综合考察谈话、廉洁自律考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出具考察材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五)聘用

党委组织部对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的干部,实行聘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9月1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自荐表或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唯实楼230),电子版同时发至ganbu@culr.edu.cn。

工作咨询电话:88563017。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技管理岗位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