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副院长的公告
学校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副院长,任职程序及管理办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干部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执行,岗位职责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机构设置及职责 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及职责(2021年版)》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副院长为中层副职岗位,岗位职责是:
1.协助院长负责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
3.主持起草学院科研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学术委员会的运行。
4.负责师生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申报、组织、管理工作。
5.组织师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师从事学术著作、译著、论文的写作、发表、出版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7.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和答辩工作。
8.组织建立健全科研工作档案。
9.协助院长制定学术交流规划和对外交流计划。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公正廉洁,有服务意识,群众认可度较高。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明确符合学校发展战略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思路与规划,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部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任职资格
1.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经历。
2.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其中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聘期。
以上关于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选拔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选拔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党委组织部根据空岗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动议分析,就公开选聘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该职位公开选聘公告,接受报名。接受个人自荐和他人或部门举荐。
个人自荐:自荐者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自荐表》。
他人或部门举荐:个人或部门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应以负责的态度出具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民主推荐
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
名单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
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对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如谈话调研推荐意见比较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党委报告。
(三)考察
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岗位匹配度、日常了解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开展考察谈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相关事项报告情况查核、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等工作。
(四)讨论决定
考察组综合考察谈话、个人相关事项查核、廉洁自律考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出具考察材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五)任职
党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3年7月3日(下周一)上午11:00前将自荐表或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唯实楼228),电子版同时发至ganbu@culr.edu.cn。
工作咨询电话:88561821。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