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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各院、部、处,电教中心:

为扎实推进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3号)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刚书记在全总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四个总目标。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10

三、活动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学校发展大局,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1年工作要点,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至少确定一件着力解决的师生关注关切的实事制定有针对性、有时间表、可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达到可评估、可检验的实施效果。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统筹规划,成立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2.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从自身能办、师生迫切需要的具体事情做起,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让广大师生得利益、享实惠。

3.加强监督。请各部门于3月26日(周五)前将部门实事计划清单报送至所属督导组;各督导组汇总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分台账,于4月2日(周五)前报送至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邮箱ghb@culr.edu.cn(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88561886。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完成全校台账汇总,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考核评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将列入责任人的年终考核,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台账(样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