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和结构,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确定202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程序和要求综合确定发展计划
对经过一年(自党组织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党总支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各党总支审批党员发展计划时,要综合审查培养程序是否完整合规、发展资料是否真实完备,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支部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综合确定2023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名单。
二、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党员发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请各单位对照确定的发展计划,及时跟进发展进程,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务实的态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根据全总机关党委要求,参照北京市教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党员发展工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中下旬,因此请各单位在制定发展计划及确定发展时间时注意留出在12月上旬前完成党委审批程序的提前量。
2.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规定,对未来3个月内毕业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其所在党支部不再办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手续,请各单位在确定发展计划时注意考虑。对毕业班发展的学生党员,党委审批应在3月底前完成。
3.对于2022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中未完成的指导数,如党总支确认仍需发展,可纳入2023年度发展计划。
4.学校党校2023年计划举办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别在5月和11月。请各单位在制定发展计划时参考上述培训班次,合理安排发展时间。
5.请各党总支汇总所辖支部的情况,填写《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7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党员发展邮箱(dyfz@ culr.edu.cn)。
联 系 人:孙 磊13455167222
附件: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