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现就报送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2026年发展党员工作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总方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各党总支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发展重点、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与单位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计划制定重点要求
(一)精准摸排队伍底数
各党总支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详细掌握在职教职工、各类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各年级)等不同群体的党员人数、比例及分布情况。同时,精准统计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储备数量、构成结构及培养进度,建立健全人员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科学制定计划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发展领域
1. 教职工群体:重点加大对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业务一线骨干的发展力度,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纳入计划发展范围,符合条件的建议优先在上半年推进发展工作。
2. 学生群体:高度重视青年学生发展工作,依托学生思政工作队伍和团组织力量扩大申请人队伍。制定科学梯度培养计划,确保本科一、二年级和研究生一年级发展党员数不低于学生党支部本年度发展计划数的20%;注重培养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单列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名额。
(三)严格规范前置程序
列入2026年发展计划的对象,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已由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上级党委备案,且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满一年以上。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前,需严格执行党员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民主测评等程序,测评合格率未达到80%的不得列入计划;确定后应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程序规范、公开公正。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全程把关,确保计划制定科学、程序执行规范。
2. 严格质量管控:对政治上不合格、材料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列入发展计划;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 规范信息管理:及时将发展党员相关信息录入智慧党建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同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党总支汇总所辖支部相关情况后于12月2日(星期二)下午四点前将《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加盖党总支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冰之 88562912 孙磊88561249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