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安红昌:防止分包责任“甩锅”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网

【中国应急管理报】安红昌:防止分包责任“甩锅”

工伤事故发生后,属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主动靠前介入处置,推动工伤保险制度与基层安全生产治理深度联动。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为,要认识到这类行为背后反映的安全管理责任缺位的问题,推动其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事故处置端倒逼企业抓实安全管理。


由于工作的关系,笔者经常能了解到工伤理赔难的案例,同时身边也有亲人有类似的经历。《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出台 20 余年,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有不少劳动者遭遇工伤理赔难题。其中一种就是通过分包转移劳动者工伤理赔责任造成的工伤理赔难题。笔者认为,要想破解这类难题,必须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

对业主单位来说,在招投标时要明确投标单位的工伤理赔责任,不可通过分包等形式转移和规避工伤理赔责任。同时,业主单位要对总包单位的分包情况进行管理,弄清楚分包单位是否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总包单位来说,要将工程分包给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不要分包给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这是化解分包后劳动者工伤理赔难问题的关键。由于一些现实情况,如果总包单位不得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总包单位要及时敦促分包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或采取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工伤理赔的措施。如果分包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总包单位可取消其之后的投标资格,或从落实保障措施入手为劳动者解决工伤理赔难的问题。

对工伤认定和理赔单位来说,要对辖区雇用劳动者的单位进行摸排,对没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加强教育和宣传,督促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别是对已发生工伤事故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更要严格执法。同时,相关单位应将事故情况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工会等单位通报,进行协同治理。

应急管理部门和工会等单位也应加强对相关单位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掌握。同时,应经常到工伤保障能力弱的单位和地方开展宣传教育。

工伤事故发生后,属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主动靠前介入处置,推动工伤保险制度与基层安全生产治理深度联动。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为,要认识到这类行为背后反映的安全管理责任缺位的问题,推动其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事故处置端倒逼企业抓实安全管理。

广大劳动者也应加强对工伤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同时增强安全意识,依法依规作业,避免因违规作业导致受伤。

当劳动者面临工伤理赔困境时,社会各界应依法给予必要的帮助。工伤维权受阻一旦积累蔓延,不仅影响劳动者个人,还会影响用工环境与社会秩序。因此,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完善权益保障体系,方能有效破解工伤理赔难题。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2026年10月9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