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自2017年9月18日起,我校所有外请人员劳务需通过“个人收入申报平台”申报,报销人员无需再提供外请人员劳务发放说明及银行代发表,所有外请人员信息通过个人收入申报平台填报。
校外人员首次劳务申报录入需先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再录入,具体操作请参照财务处网站“个人收入申报平台指南”。
注意:1、填写报销单时,应把学生酬金、校内人员劳务、校外人员劳务(打卡)、校外人员劳务(发现金)分开填写报销单;以上四类劳务在报销时,一张发放表填写一张报销单。
2、给校外人员首次发劳务,需要先“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时注意:
①在选开户行时,可以根据开户行的关键字查找,例如:外请人员所填开户行信息:“中国银行北京主语城支行”,选择关键字“主语城”查询,能快速查找到所需银行。
②少数无银行信息,只能发现金外请人员,银行账号统一填18个9,即“999999999999999999”,开户行可随机选取。
3、校内临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按校外人员劳务要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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