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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学校发票所需手续及办理方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1-04

一、 款项已确认汇至学校账上的业务,请经办人持开票信息至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开票业务。如无法确定款项是否到账,请拨打电话88560109(外线号码,拨打请拨全号)与财务处结算中心联系、确认款项情况。

二、付款方需要先收到发票再付款的业务,请经办人填写发票借条、相关领导签字后,持开票信息至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借发票手续。

三、开发票所需要的信息:

1、 请经办人同付款单位确认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税号、发票内容。

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税号、付款单位开户行、付款单位银行账号、付款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票内容。

四、因税务局对各单位所持发票有数量控制,特定时期会出现发票数量不足的情况,若需要开具多张发票,请经办人与财务处结算中心提前联系,确认发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