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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运行情况和学校内部审计反馈意见,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合同规范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合同项目管理

(一)各部门要加强项目立项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项目立项管理和财务预算制度,严格开展项目的科学论证,重大项目立项必须通过相关机构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二)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合同方。

(三)各部门必须根据部门职责及业务范围加强对合同事务管理,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内容,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承担首办责任,把好风险关口。

二、加强合同内容审核

(一)合同文本须经主办部门、财务处、学校法律顾问、和主管校领导进行审核;合同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审计处从内部审计角度审查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明确、合理。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合同标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合同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后,报请党委常委会审议。

三、明确合同签署权限

(一)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学校经费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明确各类合同签署权限和授权方式。

(二)合同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校长集体一次性授权给部门负责人签署;合同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校长集体一次性授权给分管校领导签署。

(三)合同标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须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授权给部门负责人签署。

(四)合同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报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后,报请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校长授权给分管校领导签署。

(五)合同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报请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署。

(六)无法明确合同标的额的,根据具体事项确定签署人。

四、落实合同履行责任

各主办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约责任,完成合同事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如期执行预算决算,对因合同执行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或影响,由部门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