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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和开学前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电教中心:

当前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寒假假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全总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寒假期间和开学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管理

(一)严格校门管理

北京校区实行封闭管理,教职员工入校需持校园卡和车辆凭证,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入校;确需入校的校外人员做好信息报备及登记,所有入校人员须进行身份识别、体温检测和健康“绿码”核查;北京校区家属区按照属地管理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涿州校区寒假期间封校。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入内;轮流值班人员要定期做好核酸检测。

(二)强化值班值守

学校安排两校区总值班,落实领导带班、职能部门值班制度;各部门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保障部门安排值班值守,确保假期期间组织体系、指挥体系、应急体系正常运转。

(三)确保环境安全

切实做好人、物同防,加强环境采样、食堂物资采购环节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留样;切实落实测温、一米线距离等常规防控措施;对学校公寓、食堂、办公楼等区域实行常态化全面消杀,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师生员工管理

(一)精准做好信息排查

1.各部门要尽快排查居住在三河、大厂、固安、涿州、武清、蓟州等环北京地区的人员名单,安排通勤人员停止流动,实行居家办公;

2.各部门要精准排查本部门自12月10日以来有石家庄、邢台旅居史的人员,及时上报,并逐一落实管控措施。

3.假期期间各部门要根据疫情动态调整情况,按照学校部署,及时配合开展疫情流调,精准掌握、上报本部门师生员工相关活动轨迹信息。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1.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原则,严格做好师生员工离京离校审批,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京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向教职工管理组报备,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做好人员精准管理。

2.各学院要坚持“一对一”、“点对点”,做到“一人一策”,准确掌握每名学生去向,并向学生管理组报备;要指导离校不离京学生做好疫情防控,配合属地管理,减少流动,实行双报告制度。

3.教职员工管理组要全口径加强对各类人员管理,提倡干部职工在京过年,一线服务保障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绝对安全。

4.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认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持“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5.师生假期离校和返校时应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在旅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三)严格执行返校条件

1.学生开学返校,要严格按照分批错峰时间安排到校报到,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返校。

2.京外低风险区返校者,凭健康宝绿码、核酸3日有效证明入校;无核酸证明者需先进入健康观察点,确认核酸各项检测合格后再入校。

3.来自中高风险区者、以及共同生活者为旅居中高风险区的,推迟返校。

4.境外归国人员,入境后要如实申报,按照“14+7”政策进行隔离,完成隔离并经核准后方可返校。家中有境外归国人员的,要自觉落实防控措施,隔离期满并完成核酸检测后再入校。

三、做好疫情信息报告

(一)寒假期间继续执行零报告制度。各学院、各部门于每日10时前向学生管理组和教职员工管理组报告本部门所有人员相关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学生管理组和教职员工管理组于11时前将汇总信息上报综合协调组,并由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至北京市教委。

(二)学生如出现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就医并告知辅导员,辅导员及时汇报学院党总支书记,并由党总支书记上报学生管理组;教职工如出现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就医并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上报教职员工管理组。

四、落实工作责任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疫情信息。

(二)切实落实领导现行责任制和层级追究制。要本着对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明确责任,履行和落实岗位职责,保证财力、物力和人力落实到位。如因个人工作中的失误和疏忽,导致出现疫情或疫情扩散的,将直接追究其本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动态调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