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及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学系各班:
       2013年清明节将至,根据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文件要求,现就我系清明节放假及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向同学们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自2013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4月7日(周日)上周五的课。两校区同学请于4月6日晚21时前自行返校。
 
       二、假期注意事项
       1.请各班班长统计各位同学放假期间的活动情况,包括是否离校、离、留校时间段、去向、联系方式等情况。
       2.各班班长及生活委员于4月6日晚进行宿舍检查,与未归校的同学进行联系,了解不归校同学的具体情况,上报系里。如有不能按时归校的同学,必须提前与系里请假,病假必须附有效医院证明,原则上不准事假。不经请假擅自不归的,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放假期间,留校同学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院保卫部门报告。遇到特别紧急情况一定尽快求助警方。
       4.宿舍要注意防火、防盗。宿舍负责人要检查各宿舍电器设施的安全。严格遵守学院规定,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违章使用电器,离开宿舍要切断电源。不在宿舍内吸烟,不乱扔烟头,不使用蜡烛照明,不使用明火,不留火险隐患。外出要关好门窗,宿舍内不存留大额现金,保管好个人物品,宿舍内不留住外人。
       5.注意交通安全,放假期间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要注意司机状况,选择乘坐。驾驶车辆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开车、开斗气车、疲劳驾驶、闯红灯、走逆行等严重违章行为。行驶及行进中要“各行其道”,服从交通管理,不发生交通事故。
       6.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放假期间注意提高防盗、防骗、防抢的警惕性。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7.不要酗酒,更不能酗酒闹事。
       8.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避免社会纠纷,保护自身安全。不传播、不轻信、不评论任何非法信息及非官方发布的信息。
       9.学院和我系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活动。
    
  
法学系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