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

根据我院涿州校区周边环境的特殊性,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更好地保障涿州校区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涿州校区的在校生必须办理住宿手续,统一在学生宿舍就寝。严禁未经请假不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
    二、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规定。
    三、周末离校的学生要在所在系(院)和院行政后勤办公室的宿舍管理科备案。要求周末离校的住宿学生周日晚10:00时前返校住宿。
    四、住宿学生晚上有事外出不在宿舍就寝的,须向所在系(院)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五、未经准假,不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的住宿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直至留校察看的处分。
    1.初次违规者,由系(院)进行批评教育或系(院)内通报批评;
    2.再次违规者,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3.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