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法学前沿论坛(十二):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


 2021年11月23日晚,由学校教务处、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前沿论坛(十二):“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我校涿州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昊教授主讲,法学院副院长李文涛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党日红教授、法学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李庚强老师、法学院杨敬之老师、丁皖婧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学生12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李文涛老师在开场环节介绍了主讲嘉宾李昊老师的学术背景,并强调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法学教育和学习方面的重大意义。

李昊老师通过4个要点向同学们系统地展示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第一点为案例研习的意义。案例分析要注重一个案例背后所蕴含的多种可能性,注重法律问题分析的全面性,案例研习的深层意义在于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完全法律人。第二点为案例的设问和事实的认定。需要将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进行有效的对应,一个案例的分析是在案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不断往返,需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反复思考。第三点为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李昊教授讲解了请求权基础的基本概念,介绍了请求权的基础构造,从横向、纵向的角度重点讲授了请求权的聚合和竞合问题。第四点是鉴定式的体裁、结构与风格。李昊教授对鉴定式案例分析与裁判式案例分析作了区别,对鉴定式案例分析报告的框架结构、论证线索、写作模式、语言规范、法条引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后,李昊老师建议同学们一定要通过分析法条、阅读案例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培养自己的法学职业能力,而且一定要动手多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与谈阶段,党日红教授从刑法课程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教学的角度展开分析,党老师认为刑法案例的鉴定式案例分析应主要从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分析。

李庚强老师谈到了自己的三个感受:其一,法律人思维方式的培养对完全法律人的养成至关重要。其二,在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法学院教师需要革新教学思想。其三,鉴定式思维方式体系性很强,可以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全面推广。

杨敬之老师给同学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案例分析的学习方法未必会是课程考试的内容,但它能提升法科学生的法学素质和能力。

丁皖婧老师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分析,丁老师认为在民事诉讼的鉴定式案例分析中应注重法条运用的具体化,要注意实际运用,希望同学们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多动笔,并且注重于阅读和写作习惯的养成。

最后,李文涛副院长对于整个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希望同学们能将学到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灵活运用在日常课程学习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