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与学科建设”研讨会暨社会法二级学科设立仪式。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实务部门的领导及全国十几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社会法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发展比较缓慢,一直未被列入法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其通常是在民商法或经济法下作为一个方向进行招生和培养。但近年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对于法治社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发展较快,加强社会法学科建设实属大势所趋。
继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设立社会法二级学科后,中国人民大学也设立了社会法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社会法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对于社会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无疑将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也必将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张瑞玲在会上致辞,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法二级学科的设立表示祝贺。
在随后的研讨会上,我院沈建峰副教授以“社会法,社会化的法与社会法典---从基尔克、辛茨海默到现代社会法”为题作了精彩的报告,引起大家热烈反响。姜颖教授介绍了我校和法学院三十年来在劳动法课程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发展情况,希望社会法学界共同努力,促进社会法学科更好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国招收社会法专业研究生的有: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此外,西北政法大学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招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