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共同成功举办社会法学术沙龙

6月20日下午,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共同举办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第十期社会法学术沙龙。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和我院约二十位教师参与研讨。

 

 

本次沙龙的主题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探讨》,由我院院长姜颖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红梅教授为报告人,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和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薛长礼教授为评议人。姜教授在报告中提出,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超龄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应给予重视。但是长期以来,实践中大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即使参加社会劳动,也不能构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发生争议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姜颖教授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指出公民享有劳动权利,不仅是劳动法上的权利更是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且我国相关法律只规定建立公民就业的最低年龄,并没有禁止就业年龄的上限,建议应该以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等标准具体判断,而不应该仅仅以年龄为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而无论是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超龄人员的基本劳动权益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健康安全等都应当给予保护。赵红梅教授在报告中提出,我国目前提出的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主要是为了解决养老基金不足问题,而不是从保护劳动者利益出发的。并提出了自己对退休年龄问题的设计思路。

对两位报告人的观点,郑尚元教授和薛长礼教授进行了评议,其他与会人员也进行了热烈回应和讨论。法学院副院长沈建峰副教授、王守俊副教授、张丽云副教授、高战胜副教授等老师参与研讨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会议持续约三个多小时。本次沙龙取得积极效果。双方商定今后将在我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继续不定期举办相关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