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

2017年7月8日中午,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在法学院办公室如期举行。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副院长沈建峰副教授以及首批参加社会实践的20名学生参加了会议。

 

 

按照我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学专业学生大二结束后的暑假应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并提高对专业领域实践状况的认识。今年暑期,2015级学生共有40余名学生积极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社会实践。经与相关实践基地协调,我专业首批20名学生将从2017年7月10日开始在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为期6周的社会实践。

姜颖院长在会上肯定了各位同学积极好学的态度,并表达了法学院对各位同学通过实践全面提高个人能力的期望。沈建峰副院长介绍了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我校合作的基本情况,并对社会实践的纪律要求、日常管理、注意事项等做了具体安排。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遵守实践纪律,深入社会实践,完成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并提高对专业认识的实践目标。

    法学院历来重视学生实践、实习工作。但大批量组织学生集体开展社会实践尚属首次。这必将为法学院积极探索劳动法专门人才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