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积极参加2018年暑期实习实践活动

  20187月初,为了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增强学生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落实学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选派20154名学生、2016级的34名学生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展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践。

 

                                                           

 

  根据我院以及各实践单位对暑期实习实践的要求,38名学生集中进行为期6周、共计30个工作日的实习实践。期间,各实践单位为每名学生分配了相应庭室,如审判业务庭、证据交换庭、综合办公室等;同时,还为每名学生指定一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到各项法律实务工作,如案卷材料的整理、各种笔录的录入、当事人的联系与会见、诉讼材料的收送以及法律文书的校对与写作等。

 

 

  我院已持续多年开展学生暑期实习实践活动,并取得了积极效果。通过这些实习实践工作的锻炼,学生在课堂学到的理论知识不仅能够得以检验和应用,还能亲受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老师的言传身教,实践能力得以很大程度的提升。借此机会,学生还能深入了解当前法院和仲裁机关运作的程序特点,直面法律实践中的经验与问题,切实达到知行合一的良好效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与我院签约的三家实践基地,也是我院在优化劳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学研基地和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重要合作单位。暑期实习实践的持续开展,将继续加强我院同实践基地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我院办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