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劳动争议仲裁进校园系列活动(四)之劳动合同解除案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综合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法学院部分教师和2016级全体学生到场旁听。
本次活动中,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据相关法定程序审理了“封某申请某科技公司及某科技公司反申请封某一案”。这是一起因合同解除发生的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的案件。封某主张2018年10月15日入职,2019年1月17日,某科技公司以不适合发展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考核工资、试用期工资以及合同赔偿金共计75000元。某科技公司主张封某在职期间无任何业绩,未按照其承诺带来销售额,其曾以宣传为由向公司支取费用,但并无相关票据佐证,其公司要求封某支付其给公司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共计158640元。庭审中仲裁庭就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劳动者试用期工资差额、劳动者是否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争议焦点展开,经过仲裁庭调查、证据的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就调解方案进行沟通。
庭审期间,在场旁听的同学们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地观摩了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理解。庭审结束后,海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向同学们介绍了相关争议处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并针对在场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本案仲裁员也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工作经历,为同学们能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
本次劳动争议仲裁进校园活动的成功举办,是我校与海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践基地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的又一举措。通过真实案件进校园的公开庭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现场,进一步增强了我院学生的劳动法律实务实操能力,更激发了我院学生劳动法特色专业学习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