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受邀参加“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第三次研讨会

    2019年6月9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举办的“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第三次研讨会在北京西苑饭店举行。法学院教师向春华博士、李静博士受邀参加。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首席专家郑功成和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教授叶静漪先后主持了会议并发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30多位社会法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郑功成教授指出,有组织地推进社会法部门的立法研究对于推进我国社会法制建设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时代意义。在第一个板块的专题研讨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等10位专家学者作了专题发言。与会者围绕社会法的立法理念、体系框架、关键问题及对国外社会法及相关立法的借鉴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第二个板块的专题研讨中,南京大学教授林闽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君玲、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许艳丽,以及向春华、李静博士等10位专家学者做了专题发言。
    向春华博士在发言中谈到社会保险立法的需求与供给处于失衡的状态,现实中对于法律条文的需求很大,但规则上能够提供的法律条款严重不足,因而会产生大量的纠纷问题。当下社会保险立法有两大问题需要认真思考:一是应当采用综合式的立法方式还是分布式的立法方式,二是碎片化的制度设计是否一定不可行。


    李静博士就“残疾人就业保护立法”进行了发言。她指出,残疾人就业保护有三个目的:充分就业、体面就业与同工同酬。她认为,在鼓励残疾人就业方面,给予慷慨的现金资助不一定会有好的效果;保护性就业模式可能不能给残疾人提供真正的就业机会;开放劳动力市场就业能够让残疾人获得独立和信心;她主张要制定残疾人职业康复计划,并可以通过顶层设计就业方面的法律来促进残疾人就业。在立法层面,她建议要增加有利于残疾人的诉讼条款,并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最后,郑功成教授对此次会议进行了简要总结。他指出,我国的社会法体系正处于建设时期,这一领域存在大量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因而社会法与社会保障界的专家学者们可以大有作为。我院教师受邀参加此次学术会议,体现了我院在社会保障法领域的研究实力,并扩大了我院在该领域的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