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日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于北京校区致远楼图书馆八层报告厅举办了社会保障法前沿论坛(二)“制度整合与任务转移:新时期社会法的调整趋势分析”。本次论坛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德国马普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刘冬梅主讲。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教授主持。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思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李海明副教授和法学院教师李娜博士担任与谈人。本次论坛同时采用腾讯会议直播,法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线上线下近10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讲座中,刘冬梅老师首先介绍了新时期的经济背景与社会矛盾。她指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背景下,现在要开始致力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
紧接着,刘冬梅老师梳理了学界与实务界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观点。她认为,争论的核心其实在于是否只有通过修改《劳动法合同法》才能达到降低企业用工的成本。由于劳动保障的本质是一种给付,通过修法将这种给付降低进而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势必会引发争论,故应当尝试通过多种方式来降低成本而非轻易修法。
随后,刘冬梅老师着重介绍了社会保险与税法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中的作用。她指出,社会保险降费政策降低了企业成本;失业保险在提供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不过,新经济形态与人口结构变化致使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困难重重。社会风险的此消彼长也使得传统社会保险体系出现了失能和失衡的问题。因此,财政资金需要税法的介入与运用,作为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和通过减免所得税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
最后,刘冬梅老师认为,未来我国社会法的发展趋势体现在社会保险缴费弱化、税收直接支持的社会保障种类扩张、强化直接通过税收进行再分配。
在与谈阶段,杨思斌教授指出,社会法应当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在未来可以将公益事业等也纳入到社会法的规范体系中。社会保险应当继续坚持缴纳保险费的方向,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成熟后,缴费的强化将使得整个保险基金充分应对各种社会风险。李海明副教授针对社会法的研究范式提出了两点反思:一是关于如何从法学的角度去建构对社会法的认识;二是法学研究不仅要着眼于立法论,还要注重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李娜博士在与谈中提出了建立一种混合型养老保险结构的设想。同时,她认为目前广东省将特定的非劳动关系纳入工伤保险的尝试是一个很好的探索。
沈建峰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向刘冬梅老师精彩的讲授表示感谢。他指出,刘冬梅老师在讲座中对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以及税法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信息量非常大。从本次讲座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社会政策的体系性,以及制度之间的互动和平衡,而且感受到除了当下备受关注的类似劳动关系认定等新业态问题外,养老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需要我们去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