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法学前沿论坛(十)特别系列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学(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


2021115日晚,由学校教务处、法学院和法学院党总支主办,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学前沿论坛(十)特别系列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学第一讲在我校北京校区成功举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张立伟教授应邀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的讲座。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教授主持,教工支部书记尚春霞博士和郭辉博士作为与谈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商维、科研副院长肖竹教授、教学副院长李文涛副教授,法学院党总支党员20余人以及其他师生100余人到场听取讲座,涿州校区学生100余人观看了线上直播。

沈建峰院长在开场环节介绍了主讲嘉宾并说明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学特别系列讲座的目的和意义:一是落实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要求,推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二是落实学校党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活动的要求,该系列讲座是法学院党总支开展党史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关注学界研究动态,助力实现法学院科研立院。

张立伟教授的讲座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如何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框架。在总结学界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张立伟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内核和理论外延两个方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核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理论外延则是其法治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分为内在规定性和外在规定性两个方面,内在规定性包括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等,外在规定性即有关法治的共通性原理,比如良法善治、人权保护、公平正义、职权法定、法治权威等。

第二部分是法治观的理论渊源。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包括:其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具体包括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把握法的本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及后者的反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唯物辩证法等;其二,兼收并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包括西方法律文化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

第三部分是习近平法治观中的理论创见。张立伟教授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其一,明确了法治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执政规律之间的关系。其二,明确了法治与改革、法治与政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几对关系。

张立伟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将政治学、党史、党建、国际关系、经济学等学科领域中的概念、原理与法学的概念、原理、案例相结合,为我院师生研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

与谈阶段,郭辉老师认为,教师和学生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应学会用法律(治)思维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在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应正确处理“体”与“用”的关系。尚春霞老师从历史角度强调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应当兼收并蓄的重要性,对中西法律文化应采取扬弃方式。她认为,对法学院的学生而言,应注意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法治和德治的关系,不仅应学习好法律知识,也要提升道德修养;同时,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与谈结束后,张立伟教授对学生提出的良性违宪、如何处理法律的复杂性与人们理解法律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做出了精彩的回答。

最后,沈建峰院长对整个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讲座对法学院师生深入学习、理解、把握、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本次讲座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法学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院思政课程建设、党史学习有机联系起来。

讲座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