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1.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保险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改革、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工资计划、劳动工资和保险等统计报表工作和交纳工作;
4.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及死亡人员人事档案的相关工作;
5.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