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电教中心:
为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岗位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院干字〔2019〕11号),决定启动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期限
1.培养对象:2019年5月1日后新入职教师,以及其他需要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教师。
2.培养时间:2学年。
二、导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近3年教学考核均合格且至少有1年获得教学工作奖励津贴(甲等教学工作奖励津贴、乙等教学工作奖励津贴、公选课教学工作奖励津贴、实践(实验)课教学工作奖励津贴均可)。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3年科研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被指导教师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确因工作需要,以讲师职称担任指导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讲师履职时间不得少于5年。
5.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青年教师人数原则上最多为2人。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指导青年教师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增强学术创新意识。
2.根据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帮助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制定青年教师学期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内容和措施,进行指导检查,并督促实施。
3.指导青年教师掌握至少一门与岗位对应的专业主干课或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前沿动态;帮助其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明确该课程的性质、作用、功能及定位,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
4.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了解其授课情况,并从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就授课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青年教师课堂组织力,提升其教学能力。
5.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环节(课件制作、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践、分析试卷等)、教学改革、课堂改革等进行指导,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6.指导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前沿情况,合理选择科学研究方向,带领指导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7.指导教师须按职责认真完成培养任务,记录青年教师培养过程,并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青年教师学习任务
1.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教书育人,培养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每学期旁听指导教师授课或其他教师授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习和掌握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和教学要求,掌握讲课的全过程,包括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教改、科研项目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5.每学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思考,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听取指导意见。培养期满,对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培养收获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要求推荐导师人选,于9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人事处301房间。
联系人:郭铁,联系电话:88561716。
人事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