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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恢复成立自律部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各团支部:

 

根据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安排,公共管理系党团办决定恢复成立自律部,现将自律部工作职能与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能:

 

自律部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采取自律为主、通报处罚为辅的手段,建设良好的学风、系风,为公共管理系学生打造风清气正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倡导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律部是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中维护本系同学公共秩序和组织纪律的部门,具有针对系内违规违纪现象及时监督、及时通报的工作职能,自律部与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其他部门密切合作,是与老师同学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具体工作内容:

 

1、课堂考勤通报。维护课堂纪律,记录公共管理系两校区16个行政班级学生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针对违纪者严格依据《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宿舍管理。定期对宿舍纪律、宿舍卫生、晚归、夜不归宿等宿舍问题进行统计,针对违纪者严格依据《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对于其他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严格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手册》与《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检查,严格律己,维持我系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

4、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解决广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系内各项大型活动中,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竭诚为广大学生服务。

请各团总支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条例》,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

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规定

 

    为维护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风系风,预防和处理违纪行为,依据《学生手册》各项规定,制定以下办法。

 

一、公共管理系学生违反课堂、宿舍纪律处理办法

 

处理方式

 

违纪项目

初次违纪

再次违纪

三次违纪

四次违纪

迟到/早退

批评教育

300字检查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警告至

严重警告

旷课

批评教育+300字检查

一学期

累计4学时:

系通报批评+500字检查

一学期

累计10学时-30学时:

警告至严重警告

一学期

累计31学时以上:

记过及以上处分

宿舍纪律/卫生/晚归问题

批评教育

300字检查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警告至

严重警告

宿舍抽烟/留烟具/违规用电器等宿舍违禁品

 

300字检查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警告至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至

记过

夜不归宿

500字检查+系通报批评处分

警告至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至

记过

记过

 

二、其他学校制定的部分违纪处分

 

     1、受《治安管理规定》处罚者,开除学籍;

2、组织、参与打架斗殴,留校察看;引发事端、作伪证者,处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

3、无论使用各种手段(含网络)对他人谩骂、侮辱、诽谤者,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4、偷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散布传播含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言论和物品,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非法团体、宗教活动的,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6、校园内赌博的,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7、考试违纪者,成绩无效,处记过及以下处分;

8、考试作弊者,成绩无效,处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毕业后延迟一年获得学位申请资格。

9、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两周及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受通报批评以及上处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2、学生干部受通报批评以及上处分,撤销职务;

3、处分将记入学生档案,记过及以下处分期为半年到一年,处分到期学生本人可提出解除处分书面申请;

4、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弥补损失者可酌情减轻处分。

 

 

公共管理系党团办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