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安排,公共管理系党团办决定恢复成立自律部,现将自律部工作职能与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能:
自律部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采取自律为主、通报处罚为辅的手段,建设良好的学风、系风,为公共管理系学生打造风清气正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倡导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律部是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中维护本系同学公共秩序和组织纪律的部门,具有针对系内违规违纪现象及时监督、及时通报的工作职能,自律部与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其他部门密切合作,是与老师同学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具体工作内容:
1、课堂考勤通报。维护课堂纪律,记录公共管理系两校区16个行政班级学生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针对违纪者严格依据《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宿舍管理。定期对宿舍纪律、宿舍卫生、晚归、夜不归宿等宿舍问题进行统计,针对违纪者严格依据《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对于其他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严格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手册》与《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条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检查,严格律己,维持我系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
4、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解决广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系内各项大型活动中,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竭诚为广大学生服务。
请各团总支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条例》,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
公共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管理规定
为维护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风系风,预防和处理违纪行为,依据《学生手册》各项规定,制定以下办法。
一、公共管理系学生违反课堂、宿舍纪律处理办法
处理方式
违纪项目 |
初次违纪 |
再次违纪 |
三次违纪 |
四次违纪 |
迟到/早退 |
批评教育 |
300字检查 |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
警告至 严重警告 |
旷课 |
批评教育+300字检查 |
一学期 累计4学时: 系通报批评+500字检查 |
一学期 累计10学时-30学时: 警告至严重警告 |
一学期 累计31学时以上: 记过及以上处分 |
宿舍纪律/卫生/晚归问题 |
批评教育 |
300字检查 |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
警告至 严重警告 |
宿舍抽烟/留烟具/违规用电器等宿舍违禁品
|
300字检查 |
系通报批评处分+500字检查
|
警告至 严重警告 |
严重警告至 记过 |
夜不归宿 |
500字检查+系通报批评处分 |
警告至 严重警告 |
严重警告至 记过 |
记过 |
二、其他学校制定的部分违纪处分
1、受《治安管理规定》处罚者,开除学籍;
2、组织、参与打架斗殴,留校察看;引发事端、作伪证者,处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
3、无论使用各种手段(含网络)对他人谩骂、侮辱、诽谤者,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4、偷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散布传播含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言论和物品,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非法团体、宗教活动的,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6、校园内赌博的,处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7、考试违纪者,成绩无效,处记过及以下处分;
8、考试作弊者,成绩无效,处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毕业后延迟一年获得学位申请资格。
9、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两周及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受通报批评以及上处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2、学生干部受通报批评以及上处分,撤销职务;
3、处分将记入学生档案,记过及以下处分期为半年到一年,处分到期学生本人可提出解除处分书面申请;
4、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弥补损失者可酌情减轻处分。
公共管理系党团办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