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定,以下学生均经过学生党支部一年及以上的培养考察在学习、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经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决定,确定以下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工作日)5天,即自2022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ggxtzz@qq.com,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