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志愿服务意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学校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生活。
(三)严格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广泛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在各项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四)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成绩突出。
(五)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六)学习成绩良好,综合学业成绩占专业排名的前50%,前一个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二、评选范围
积极参与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在校青年志愿者。
三、评定原则
本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以及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原则。
四、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进行。
五、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1至3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学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15%。
(三)推荐名单确认后,参评者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并提交事迹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至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核、公示。
(四)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对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团委办公室审批。
六、奖励情况
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并记入团员档案。
七、其它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
校团委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