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落实《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1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进一步提升团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团中央《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提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发展计划
计划发展团员165名
团员号段为:202569000001-202569000165
二、团员发展对象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
(三)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入学以来,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原则上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四)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处分。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发展程序
(一)本人提出入团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
(二)组织谈话。团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
(三)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四)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五)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培养联系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六)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的四史教育,团史、团章等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七)从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列为发展对象。开展一次团员先进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应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八)确定入团介绍人。发展对象应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和团的关系,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九)形成支部决议。发展对象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大会通过。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召开的主要程序参考中青发〔2023〕13号文件。支部大会决议需写进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团总支。
(十)团总支报送。各学院团总支应按照择优发展的原则,从严把关,顺位发展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组织发展对象填写《拟发展团员情况汇总表》,4月21日前表格提交校团委预审。
(十一)校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校团委审议发展对象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规范完备、且公示无异议后,发展对象方可批准其为团员,并通知报批的团组织。组织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举办入团仪式。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四、发展工作要求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规范化水平,严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一)团总支
1.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2.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严把团员“入口关”,拟发展对象不合格及时调换;
4.禁止突击发展,严禁“关门主义”和“一刀切”。把握工作进度,坚持自查问题。
5.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充分考虑“推优”入党需求,适当向大一年级团青比低于25%的支部倾斜,超过60%的支部发展计划从严掌握,不建议毕业年级发展团员。
6.团员发展工作须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7.强化《入团志愿书》规范填写、及时准确录入PDF电子档案的核查。
8.《入团志愿书》及时存入新发展团员档案。
(二)校团委
1.接收审核材料后,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发展。5月12日前完成新发展团员编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发放《入团志愿书》,签署意见并盖章。
3.入团仪式在5月中下旬举办。
4.按照团中央要求完成新团员电子档案审批。
五、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2025年4月28日15:30—17:00
(二)提交地点:
纸质版送交涿州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03室
电子版发送邮箱:culrzuzhibu@163.com
(三)提交内容:
《新发展团员登记表》(一式3份)
《团员发展写实簿》(一式2份)
《团员先进性评价汇总表》(一式1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201793
邮箱:culrzuzhibu@163.com
校团委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