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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从严治团,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3年11月21日—27日

二、评议目的

(一)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主要是通过团员个人自我总结,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优点,纠正缺点,明确前进的目标。

(二)开展团员学习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团员进行思想引领和正面教育,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三)通过教育评议。进一步激励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纪,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处理。

三、评议对象

全体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本专科、研究生学生团员。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含预备党员)无需参加团员教育评议,但需进行团籍注册。

四、评级标准

团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一)优秀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积极参与团务工作并有较大贡献;为本支部的建设及各项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劳动实践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参加青年大学习和学校劳动实践活动。

(三)基本合格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无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

(四)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评议程序

(一)自我评价。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就2023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自我评价材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个人总结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团支部)。

(二)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个人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电子版提交团总支)。

(三)确定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确定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学院团总支)。

团总支根据建议评议等次和比例,研究确定最终等次,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总支汇总表》(附件4)。

六、评议结果运用和处置

团总支要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各评议等次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一)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二)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三)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基础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团员团籍注册、团员推优等工作的基础,是年度共青团考核的重点,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确保团员教育评议公平公正。各团总支要通过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深入团支部,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创新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劳动实践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激发团支部活力。

(二)严格流程。应召开支部大会,须有2/3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为通过。

(三)做好结果运用。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评价较好的团员,要及时进行公示表彰,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工作中要予以倾斜。对评价等次较低的团员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对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做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八、智慧团建系统录入

(一)评议等次录入。以支部为单位,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优秀、合格评议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团员,须上传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文件。学籍有变动的团员,由其目前所在智慧团建系统的所属支部完成评议和录入工作。若由于特殊情况(休学、参军、入党等)未参加评议,请选择“未参加评议”选项并注明原因。

(二)团籍注册录入。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进行团籍注册,评议结果未录入和等次不合格不可进行团籍注册。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予注册,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校团委备案。

九、材料提交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总支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团总支审核并存档,附件1要存入团员个人档案。

各学院团总支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总支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未参加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至邮箱:culrzuzhibu@163.com;并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无需签字盖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总支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未参加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5,盖章)纸质版于11月27日交至涿州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03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81201793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