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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研究生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培养办公室、学籍与学位办公室3个科室。

一、招生办公室

1. 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主要包括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拓展实施研究生招生宣传等工作

2. 负责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等工作。

3. 负责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主要包括研究生录取、迎新以及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学科建设与培养办公室

1. 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并实施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以及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硕士或博士学位点的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硕士或博士学位点的论证、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3. 负责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制研究生日常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以及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学籍与学位办公室

1.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研究生学籍注册与异动等工作。

2. 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含学士学位)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硕士学位授予与论文管理相关制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等工作,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学士、硕士学位评定与授予等工作。

3. 负责研究生导师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与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