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需要,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文件,我校于2013年7月开展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首轮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工作经过研究生处发布遴选办法和工作安排、本人申请、培养院系受理申请并初审推荐、职能部门复核、专家组审议、主管院长审批六个环节,于七月下旬确定了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劳动关系方向的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18位,工会工作方向的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11位,共29位导师初步组成了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队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首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名单附后)。
为培育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学校试行了研究生副导师制。学校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中副导师任职条件和遴选办法的规定,遴选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副导师,调动了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使一些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青年教师能够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施展自己的才华,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迅速成长。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
附:
1、劳动关系方向:
付 麟、何布峰、黄任民、姜 颖、李德齐、李 桃、林燕玲、刘玉方、孟燕华、彭恒军、乔 健、沈琴琴、闻效仪、颜 辉、燕晓飞、杨思斌、赵祖平、郑 桥
曹凤月、李 磊、李 双、刘元文、纪 元、王淑芬、吴亚平、许晓军、杨冬梅、张 默、赵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