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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日期:2024-10-13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研字[201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部分申请延迟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9月20日前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集体观念、社会实践等。

2.课程学习情况:考核研究生的治学态度,审核其学位课、非学位课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3.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包括研究生资料查询、文献综述、实验技能、教学实践、科研论文发表及科研成果取得等。

四、考核组织

1.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培养单位负责人负责组建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有关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小组人数在 5-7 人为宜,组织安排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应召开座谈会,听取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管理人员对每位学生的情况介绍,了解其课程学习、奖惩、考勤、治学态度等具体情况。

3.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考核意见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考核结论由考核小组成员确认签字后,各培养单位盖章确认。

4.各单位考核小组应向被考核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改进。存在问题需整改的研究生应在一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报考核小组审批后执行。

五、考核程序和要求

1.研究生提交中期考核表。研究生下载中期考核表,对照中期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逐项填写,并按照各培养单位要求时间提交至教学秘书处。

2.学业完成情况审核。各培养单位组织核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和学分完成情况。主要审核研究生是否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学位课、非学位课、必修环节等),成绩是否合格;审核其参加社会实践、学术活动情况以及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

3.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和科研实践能力等手写不少于100字的书面综合评价。

4.健康状况和政治思想品德评价。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的党政工作负责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和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5.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结论性意见。

6.培养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小组的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7.研究生处形式复审。各培养单位考核结束后,于9月20日11:00前将各研究生《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汇总交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唯实楼407办公室),由研究生处进行形式审核并备案。之后,将审核后的中期考核返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

六、中期考核结果处理

1.经考核准许“继续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准许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继续完成授予学位前的其他培养任务。

2.截止到中期考核时,仍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者,可认定为“暂缓通过”, 限期修完有关课程后再予认定合格。首次考核未通过者,半年后至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中期考核等级仍为不合格者,无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

3.因故退学者或在学校规定学制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认定为“结(肄)业”。

4.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培养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针对申诉进行情况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出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