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管理下,对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承担硕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玉芳
委员:王淑芬、姜颖、燕晓飞、乔健、杨冬梅、赵祖平、孟燕华
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校硕士学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等。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