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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日期:2019-10-08浏览:52468

学校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管理下,对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承担硕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玉芳

委员:王淑芬、姜颖、燕晓飞、乔健、杨冬梅、赵祖平、孟燕华

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校硕士学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等。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