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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第二次答辩后修改提交的通知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日期:2021-03-31浏览:5246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导师、2021届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论文答辩后,学生均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导师和学院进行论文终审,终审合格提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请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按要求做好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中论文被评定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通过同学,论文修改完毕均须提交导师审核并认真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导师应学生论文具体修改内容给出明确意见在论文终稿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后方可将论文提交至学院审核。 

对于“修改后通过”和通过同学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一)“修改后通过”的同学,论文由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组织原二次答辩专家组对学生论文重新评议是否通过,并提请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是否通过。

  (二)学位论文答辩中论文被评定为通过同学,不参加学位授予审核。如对答辩决议结果有异议的,可经学院审核后向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复议申请。

所有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于413(周二)前统一交到研究生处。相关材料包括:

1.论文终稿电子版word/pdf(学号-姓名-题目);

2.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1份); 

、请各位研究生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由导师和学院负责监督落实。没有按要求修改论文或论文重复率检测不通过的同学,导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不予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研究生处

202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