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第一条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合格,论文写作要求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合格,完成岗位实习和毕业实习(撰写实践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论文评阅与答辩。
第二条 程序
(1)学生提交论文送审稿给导师审阅。导师审阅论文认为可以进入外审环节,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评语》。
(2)系(院)对学位申请人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初审,不合格者须报研究生处。
(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论文电子版(PDF版),由系(院)汇总提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组织对所有论文进行论文文字重合比初次检测。
(5)研究生处学位办有权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6)未完成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不得进行学位论文评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