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3年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我院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科学选拔人才。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我院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和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其中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具备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公共管理专业的一区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1.复试程序:考生须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我院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 复试时间和地点:第一次复试时间为2013年4月6-7日,第二次复试时间视招录工作进展而定,4月25日前结束复试工作。
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
2013年4月6日(周六) 9:30—14:30
地点:研究生处办公室
复试测试
笔试:2013年4月7日 (周日) 9:00 —11:00
面试:2013年4月7日 (周日) 13:30 —17:30
地点:大学生公寓办公区教室
公布成绩
复试后第二天公布复试成绩。
体检安排
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其他事项:
每位考生交复试费100元;
每位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之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录取计划数的120%左右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英语翻译,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30%、20%、50%。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参考书目:《十八大报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
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参考书目:
劳动关系方向 常凯《劳动关系学》2005年版;
工会工作方向 李德齐《工会基础理论》、《中国劳动关系学》
2.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40%、60%。每生面试时间15-20分钟,面试满分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英语测试。含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以问答形式考核。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在我院2013年复试考核环节中不另外加试,复试成绩标准与其他考生相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笔试环节的思想政治理论和面试环节的综合素质测试中进行。具体见以上4.中规定。
六、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300分,18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和录取原则
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各占50%,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累计量化的办法,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5月底或6月初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关于破格复试的说明
我院2013年MPA调剂录取,不接受破格复试。
九、考生查询复试信息
考生可在我院网站www.ciir.edu.cn查询我院复试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将在4月8日在校园网上公布。招录信息在校园网、研究生处办公室门外公告栏公示。考生也可拨打研究生处电话查询,电话010-88562083。
十、调剂工作程序
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专硕调剂的缺额人数、调剂要求。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学院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本单位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考生。
考生在参加完学院复试之后,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在网上被设置为“待录取”)复试合格被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48小时内没有选择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旦选择接受,将不能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研究生处接待考生投诉的电话010-8856287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8561816,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