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关于清理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规定与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8
在近期开展的系部与学校卫生检查中发现部分宿舍与同学仍然保留有部分违章电器,给宿舍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现对违章电器开展清理活动,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
一、 违章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烫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等。
二、自查
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3日,为自查阶段。所有同学对仍保留在宿舍内的违章电器进行清点与处理,所有违章电器均不得保留在寝室中(高级公寓的客厅中也不得保存)。
三、抽查
2015年1月3日后,系部老师及学生会生活部将对各个宿舍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重点查看各宿舍是否仍然使用或保存违章电器。
四、处罚
2015年1月3日以后,凡查出在学生宿舍使用或者保留违章电器者,一律按规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并记入档案。
五、举报电话
凡发现有人使用违章电器,请举报。
举报电话:
北京校区:01088561945
涿州校区:01081202745
经济管理系
2015年12月25日